增加了声音商标的规定。9.气味商标气味商标就是以某种特殊气味作为区别不同商品和不同服务项目的商标。目前,这种商标只在个别国家被承认它是商标。在中国气味尚不能注册为商标。10.位置商标位置商标是指某种商品特定部位的立体形状、图案、颜色以及它们的组合,通过它们区分提供商品或服务的提供者。商标商标使用者1.商品商标商品商标就是商品的标记,它是商标的较基本表现形式,通常所称的商标主要使指商品商标;其中商品商标又可分为商品生产者的产业商标和商品销售者的商业商标。2.服务商标服务商标是指用来区别与其它同类服务项目的标志,重庆精品商标 转让,重庆精品商标 转让,如航空、导游、保险和金融、邮电、饭店、电视台等单位使用的标志,主要是服务商标。3.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重庆精品商标 转让、协会或者其他名义注册,供该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商标商标用途1.营业商标是指生产或经营者把特定的标志或企业名称用在自己制造或经营的商品上的商标,这种标志也有人叫它是“厂标”、“店标”或“司标”。2.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所控制,而由该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
二、欧盟商标申请欧盟成员国名单:欧盟成员国共28个:奥地利、法国、意大利、西班牙、比利时、德国、卢森堡、瑞典、丹麦、希腊、荷兰、英国、芬兰、爱尔兰、葡萄牙、匈牙利、波兰、捷克、斯洛文尼亚、斯洛伐克、爱沙尼亚、立陶宛、马耳他、塞浦路斯、拉脱维亚、保加利亚、罗马尼亚、克罗地亚。欧盟商标具备以下特点:1.*。只须提交一份申请注册一次,即可在整个欧盟的28个成员国使用该商标。较之于在各个成员国分别提出申请,费用大幅减少。2.保护程序集中化。一件商标注册可获得欧盟28个成员国的保护,有关商标案件的裁决将在欧盟所有的国家得到执行。
它只能作为整个欧盟(而不是单独成员国)的财产被转让。但是,一些有地域限制或其它限制的商标许可,甚至只限定于某一特定成员国的许可,是可以的。4.已注册之商标可仅在一个欧盟国家使用。商标在欧盟任何一个国家的使用就足以对抗以未使用商标为由提出的撤销申请。5.享有巴黎公约**权。同一商标用于一种或多种*商品或服务名称,在巴黎公约成员国申请后六个月申请共同体商标时,可享有**权。6.已经在一个欧盟成员国公布的注册商标,在申请欧盟商标时,可请求**权。